一、本项目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会[2009]23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发改备[2011]5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广元市总工会 项目名称 广元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绿化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 广元市总工会院内 实施时间 3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本项目包含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门卫室工程、道路、广场及绿化景观广场 建设资金 省总工会灾后重建专项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广元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等级。 (3)其他要求: 1. 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须将通过基本账户交纳比选保证金的票据(注明XX项目施工)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后传真(0839-3381439)给比选人。 2、比选被邀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没有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保证金在报名截止的次日起15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4、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必须按川建审[2010]283号文件提供入川从事投标活动的介绍信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9月1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9月19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广元市总工会 开户银行:工行营业部 账 号:2309 4421 0902 6407 13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施工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148.85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9月20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广元市总工会 地 址:广元市总工会院内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508069086 传 真:0839-3381439 电子邮件(E-mail): 2011年09月14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