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文物管理所恢复重建工程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文物管理所恢复重建工程景观工程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都发改审批[201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灾后重建基金和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2010]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20244)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都江堰市奎光路;工程规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包括道路铺装,照明及绿化工程,标段投资额为223.959148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项目景观工程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景观工程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景观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三级和房建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业绩要求:2008年以来具备3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须持有有效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园林绿化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由联合体各成员资质加到一起来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本投标要求的最低资格标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1年6 月 28日至2011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 00 时(北京时间)在下列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都江堰市政务中心(都江堰市滨河小区综合楼底楼)报名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 7 月 19 日 9 时 40 分,地点为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都江堰市建兴路24号邮 编:611830 联系 人:王 工电 话:028-87134008 传 真:028-8713363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99号月光琉域4栋10-02室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唐女士 程先生电 话:028-85134428 传 真:028-85196423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紫荆支行 账 号:7412 1101 8260 0036 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