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是全国重点林区,这个“重”不仅指森林资源数量优势,更体现在维护生态安全方面的重要地位,发展洛阳林业不仅造福洛阳人民,也是中原和全国人民寄予洛阳的厚望。2008年洛阳决定建设城市森林时,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8%,但洛阳并没有满足这样的现状,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0%,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破解影响城市森林建设的土地不足、资金短缺、质量不高三大难题。到2010年末,洛阳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45%,实现了绿化美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政策引导,破解土地难题 洛阳市规划林业用地1190万亩,现有宜林荒山8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需要新增森林面积22.8万亩。现有宜林荒山全部成林也只能提高森林覆盖率约4个百分点,距2015年目标相差近1倍。要想如期实现目标必须另辟蹊径。洛阳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每年在林业用地面积之外,新增森林数万亩。一是实施坡耕地还林。对坡度在15度以上、不具备灌溉条件的耕地有计划退耕造林,先浅山后深山,在土壤条件较好的地方鼓励发展核桃,市县财政每亩补贴300元。同时严格禁止在林地上开荒种地。二是在城市周边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对在规划范围内建设苗木花卉基地的,市级财政每亩补助600—1800元,对在耕地上培育花卉苗木的,赋予更大经营灵活性,“十二五”规划新发展苗木花卉40万亩。三是鼓励群众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植树种绿,见缝插针。 管理创新,破解资金难题 2008年以来,洛阳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按一般预算支出的1.8%和1%用于林业建设,3年来,各级财政林业建设投资达到13亿元。除此之外,洛阳通过实施管理创新,吸引多渠道资金。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林农参与林业建设积极性;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林业项目库,成立招商引资工作组,协调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对企业落户实施一站式服务;注重发挥森林多种效益,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经营者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努力使森林资源效益最大化。 机制创新,破解质量难题 “年年造林不见林”是不少地方造林通病,除了资金不足影响质量外,更主要的是机制问题。洛阳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下大力气解决造林质量问题。对重点林业工程,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验收、统一落实管理单位;在立地条件极差或偏远地区,由政府统一规划,委托专业队造林,造林后再交给村集体按林改政策将林地落实到户;对政府补助的造林项目,要求先规划后施工,明确整地、栽植、种苗等质量要求,不按规划施工不予扶持;对每年实施的造林工程,建立数据库,落实到地理信息系统上,确保工程作业不重复,核查验收有依据。 |